天瑞仪器2022年*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阅读: 发布时间:2022-03-10
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不存在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3 月 7 日(星期一)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3 月7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 3 月 7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昆山市玉山镇园西路 1888 号天瑞大厦八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网络投票和现场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召贵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 2022 年*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6 人,代表股份数量 167,865,99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33.7765%。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 2 人,代表股份数量167,850,19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33.7733%;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共 4 人,代表股份数量 15,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32%。 2、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或中小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 4 人,代表股份数量 15,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32%。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 0 人,代表股份数量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共 4人,代表股份数量 15,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32%。 3、公司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均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副经理李小平先生由于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已向董事会提交请假条,其余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了本次会议;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李伟一和闭钰婧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为本次会议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通过了下列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现场表决结果:同意 167,850,196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网络表决结果:同意 11,100 股,反对 4,700 股,弃权 0 股。 表 决 结 果: 同 意 167,861,296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数 的99.9972%;反对 4,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28%;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11,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 股份 的 70.2532% ;反 对 4,700 股 , 占出 席会 议 中小 股东 所 持股 份 的29.746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该项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所有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李伟一和闭钰婧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22 年*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