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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HS2.0强制执行多家企业抢购分析仪器

阅读: 发布时间:2019-09-23

自7月23日起,所有输欧电子电器产品(除医疗和监控设备)均必需满足RoHS2.0限制要求,否则将无法进入欧洲市场。


随着电子电器设备的快速成倍增长,大量的电子废弃物也迅速增加,为控制电子电气废弃物对生态环境的污染,不同*或地区都颁布了相关的法律法规来管控。其中欧盟就颁布了一项强制性标准—RoHS


RoHS的全称是《关于限制在电子电气设备中使用某些有害成分的指令》(Restriction of Hazardous Substances),是欧盟议会和欧盟理事会于2003年1月通过的,也称2002/95/EC指令。


RoHS于2005年、2011年先后进行了两次修订,升级为RoHS2.0,并宣布于2013年1月3日正式实施。


考虑到企业满足新的有害物质要求需要一定时间,所以其中规定了相应的过渡期,要求自2019年7月22日起,所有输欧电子电器产品(除医疗和监控设备)均需满足该限制要求,否则将无法进入欧洲市场。



欧盟RoHS2.0对于限制的电子电气产品种类已给出明确清单,有害物质含量必须在限制以下;而对于电子电器产品有害成分的*标准现阶段允许限量物质标,但是必须标明。同时,欧盟RoHS2.0较的*标准要多出四项(DEHP、DBP、BBP、DIBP)。


欧盟RoHS2.0对有害物质的快速筛查采用了ED-XRF,而对有机有害物质的检测,要求使用GC-MS。电子电器产品企业想要将产品销往欧洲市场,就需要购置这两类仪器,同时,检测频度和样品的分析数量的增加,或将促进这两类仪器的购买需求,这对ED-XRF和GC-MS仪器厂商是一个很大的机遇。


不仅如此,欧盟RoHS2.0较的*标准更加完善更加苛刻一些,因此对于仪器的检出限、检测速度及各项性能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对仪器厂商来说,也是一种挑战。


据了解,国内多家电器企业,如美的、海尔、美菱等都已购置了多台相关的分析仪器,这是RoHS2.0带来市场的体现。